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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有機體發育的階段性原則是米丘林在他關於果樹年齡變化的概念中首先確定的。1928年在李森科的工作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些工作爲1935年創立植物個體發育的新概念即階段發育理論打下了基礎。在文獻中很公正地指出階段發育理論是米丘林的植物個體發育概念的繼續。但是最近有人對這個原理發生了懷疑,其根據是米丘林的個體發育概念是根據了植物發育的年齡時期而確定的。雖然這是一個明顯的矛盾,但可以認爲這只是形式上的,而實際上這種矛盾是不存在的。問題是在這裹,米丘林創立的植物個體發育概念是以多年生木本植物爲例,而階段發育理論是以一年生、冬性及春性類型的栽培作物爲例製定的。在後者的情況下階段和發育時期的交換極快,以致年齡變化已落後爲其次的了。同時米丘林製定的個體發育各年齡階段如幼年、青年、成年和老年時期與一年生植物的發育階段一樣具有質變的個名尊。米丘林在自己培育雜種實生苗(幼年時培育在較貧瘠的情況下,第一次結果時期給以豐富的營養等)的工作中廣泛利用了年齡階段——個體發育上質上不同的各階段的概念。 |
关键词: 一年生植物 抗性 衰老 幼年 木本植物 新概念 春化 可逆性 多年生植物 李森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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